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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安出行,你我同行——致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全体同学的交通安全倡议书

发布时间:2025-11-12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亲爱的同学们:  

电动车为我们带来“最后一公里”便利的同时,无序停放、违规充电、超速载人等隐患也在悄悄侵蚀校园安全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《关于开展校园非机动车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》(广新保卫〔2025〕19号)精神,切实维护校园交通安全与消防安全,我们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:

(一)做“有证骑行”的践行者

1.请未办理校园通行证的合格合规车辆(购车时间在2025年9月4日之前)在2025年11月30日前通过“企业微信-审批-电动自行车上牌预约审核”申请办理。12月1日起,校园内将严禁“无校园通行证”“非标”电动自行车骑驶,并在校园出入口限制无校园通行证非机动车进校。  

2.2025级新生(含专升本新生)不得在校园使用和停放电动自行车。

3.禁止伪造、买卖校园通行证,如发现将直接注销通行证并追责。

(二)做“安全骑行”的示范者

1.骑行佩戴头盔,时速不超过15km/h;上下课高峰时段、校门、十字路口自觉减速、下车推行。  

2.禁止超速、超载、逆行、占道行驶,严禁行驶中使用手机或耳机,把“安全”装进行囊。

3.外卖电动车、改装车、无牌车、无证车及违规加装车辆等禁止入校。

(三)做“规范停放”的维护者

1.车辆统一停放至划线区域,严禁占用消防通道、草坪、地下车库及食堂固定车位。  

2.食堂周边流动停车区仅限用餐高峰临时停放,禁止长期占用。

3.勿抱“只停一会儿”的侥幸心理,“只停一会儿”不是便利自己,而是给通道添堵、给安全埋雷。

(四)做“科学充电”的守护者

1.电动车及蓄电池进楼、进宿舍充电属违法行为!违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,并注销校园通行证。请为自己、为他人的安全着想!

2.充电须使用学校集中充电桩(柜)及合规充电器,定期自查线路,让充电多一分安心,少一分隐患。

(五)做“文明监督”的志愿者

1.发现违规充电、违规改装车辆等严重违规行为,请及时向保卫处举报。

2.主动劝导身边同学,让“文明出行”成为新华最靓丽的流动风景。

同学们,车轮虽小,安全事大。让我们携手并肩,从现在做起,从每一次规范骑行、每一次文明停放做起,用实际行动为“平安校园”贡献青春力量!

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5年11月12日



文字/李晓霞

初审|李晓霞

责编|陈诗源

终审|帅莉

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:陈诗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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